根据科技部和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,科研院要求学院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评审专家,不限名额,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老师也可以上报,具体要求见附件2。
我院采取本人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学校推荐评审专家,请有意担任评审专家的教授填写评审专家推荐表(附件1),于3月26日(周六)中午12: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chy@ca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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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3-24
附件1重点专项评审专家推荐表
附件2关于推荐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的通知